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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窒息复苏
添加人:admin     添加时间:2019年05月10日     阅读: 1875 次     来源:大健康服务网





一、单位简介



二、项目负责人介绍



三、推广团队



                                                                   推广团队(含负责人)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称

工作单位

职责分工

1

  

50岁

主任医师

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

项目负责人

2

秦怀雪

45岁

副主任医师

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

技能操作指导(主讲)

3

石树文

52岁

副主任医师

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

理论知识培训(主讲)

4

倪美艳

38岁

主治医师

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

技能操作指导(助教)

5

唐艺玮

36岁

主治医师

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

理论知识培训(主讲)

6

陈佳

38岁

主治医师

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

理论知识培训(助教)

7

  

32岁

主治医师

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

技能操作指导(助教)

四、项目简介







      新生儿窒息主要是指由于各类原因(包括产前、产时以及产后),使胎儿发生缺氧进而引起宫内窘迫或娩出呼吸障碍,导致新生儿在出生后的1 min之内无自主呼吸或未建立规律呼吸的一种疾病。新生儿窒息是当今引起婴儿死亡和影响儿童生存质量的主要因素,也是新生儿脑瘫和智力低下的主要原因之一。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全球500万新生儿死亡中约有100万是死于新生儿窒息,在我国新生儿窒息占新生儿死亡率的第二位,产时窒息更是新生儿致残的首要原因。为了降低新生儿窒息的死亡率和伤残率,我国自90年代开始引进新生儿窒息复苏项目,通过新生儿窒息复苏培训,对降低我国新生儿窒息死亡率和伤残率起到了显著作用,但是在基层医院新生儿窒息抢救现状仍然堪忧,基层医院往往仅少部分医务人员掌握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医院虽然配备复苏设备,但大部分医务人员不知如何正确操作和使用,医院又缺乏复苏设备及复苏技术的系统培训,导致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在基层医院还不够普及


五、接受推广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人员:确保每次分娩时至少有1名熟练掌握新生儿复苏技术的医护人员在场,故要求各级医疗机构产科、儿科及麻醉科的相关工作人员,包括医师和护士均要求掌握。儿科医师参加高危产妇分娩前讨论,在产床前等待分娩及实施复苏,负责复苏后新生儿的监护和查房等。产儿科医师共同保护胎儿完成向新生儿的平稳过渡。须建立由行政管理人员、产科、儿科医师、助产士(师)及麻醉师组成的院内新生儿复苏领导小组。

      需要物资及设备:新生儿复苏模型、辐射暖台或模拟暖台的桌子、手套、吸引球囊或吸管、听诊器、肩垫、擦干新生儿用的毛巾和毯子、自动充气式气囊或带压力表和氧源的气流充气式气囊、流量表、面罩(足月和早产的尺寸)、执行常压给氧的方式(氧气面罩、氧气管)、计时器、胶带、吸引器和导管、胎粪吸引管、功能良好的喉镜和镜片、气管导管、金属芯。


六、项目目标

      

      正确复苏是降低新生儿窒息死亡率和伤残率的主要手段通过新生儿复苏技术的规范化培训和推广,提高被培训人员的新生儿复苏技术水平,降低新生儿窒息的发生率和死亡率。


七、计划安排


时间进度

目标及实施内容

2019年.3月

完成适应技术推广开始前设备以及师资准备

2019年.每季度

每季度开展一次临床技能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理论授课、技能操作演示及演练。

2019年.每季度

每季度下到不同基层医院指导窒息复苏培训并考核

   2019年.10-12月

再次下到不同基层医院进行窒息复苏年度考核

    2019年

在我科进修人员参与临床诊疗、新生儿各项技能学习以及年度考核